开封市春节哪几天可以放烟花2025年
导语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开封2025年春节可燃放烟花时间
(一)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6时至23时;
(四)2月12日(正月十五)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
(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禁放区域:东至东环北路—公园路(含)、西至一大街(含)、南至陇海铁路(含)、北至东京大道(含)。
(二)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禁放区域:东至园区东外环路(含)、西至奉公街(含)、南至善工路(含)、北至马家河。
(三)其他禁放区域: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重要军事设施;
4.文物保护单位;
5.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车站(含火车站广场)、轻轨站、桥梁、码头、主次干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绿地、林场、苗圃、草地、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10.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
(四)各县及祥符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需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温馨提示:关注【开封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春节】即可获取开封2025年春节相关信息,包括春节放假时间安排、开封烟花燃放安排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