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关于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的通告(持续更新)

导语 2022年9月30日前,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组)设置专门地点,集中为辖区内仍未按要求悬挂电动自行车标识牌的居民免费安装电动自行车标识牌。

   发布时间:2022年9月7日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
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的补充通告

   因新冠病毒疫情管控原因,我市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工作受到影响,为了给广大群众留出充足的免费上牌时间,现就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相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2022年9月30日前,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组)设置专门地点,集中为辖区内仍未按要求悬挂电动自行车标识牌的居民免费安装电动自行车标识牌

  二、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标识牌,发现有电动自行车未安装标识牌的,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发现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将予以劝导。

  三、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9月7日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9日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现就我市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2年8月29日起至9月10日,市属各区在各自辖区设置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服务点,集中为辖区内仍未按要求悬挂电动自行车标识牌的居民免费安装电动自行车标识牌(仅限两轮电动自行车,三、四轮电动车不参与)。

  2、自2022年9月11日起,我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标识牌,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发现有电动自行车未安装标识牌、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将严格查处,适时进行媒体曝光。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市区七个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具体位置如下

  顺河回族区:仪表交通岗

  鼓楼区:四面钟交通岗

  龙亭区:金耀门里执勤点

  禹王台区:迎宾交通岗

  示范区:中院交通岗、锦上交通岗,

  医药大厦交通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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