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可燃放时间(城区+各区县)
导语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开封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可燃放时间(城区+各区县)
(一)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6时至23时;
(四)2月12日(正月十五)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拓展阅读:
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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