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可燃放时间(城区+各区县)

导语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开封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可燃放时间(城区+各区县)

  (一)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6时至23时;

  (四)2月12日(正月十五)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拓展阅读:

  开封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祥符区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许县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尉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兰考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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