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职工医保自付完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为了方便开封市参保职工,规范经办业务,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办事更加快捷,从2020年10月起,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取消受理时间限制,每月的法定工作日均受理。

  为了方便开封市参保职工,规范经办业务,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办事更加快捷,从2020年10月起,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取消受理时间限制,每月的法定工作日均受理。

  参保职工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提供材料

  一、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费用报销:

  1.社保卡(需激活银行功能,报销费用直接转入此银行账号);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总清单;

  4.处方;

  5.门诊慢性病就医卡(门诊重特大申请表);

  二、住院费用报销

  1.社保卡(需激活银行功能,报销费用直接转入此银行账号)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总清单;

  4.诊断证明;

  备注:

  1.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和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2. 市外转诊报销需提供由本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院出具的《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

  急诊(精神病)提供急诊(精神病)诊断证明;

  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提供门诊病历、病程记录代替诊断证明或处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开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开封医保参保指南、缴费指南、异地就医、报销指南、各区县医保局咨询电话等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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