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春节期间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导语 在春节假期期间(2021年2月11日0时-2月18日6时)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司机提前合理规划行车路线。

  春节假期期间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按照《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豫公高通【2020】20号)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因此,在春节假期期间(2021年2月11日0时-2月18日6时)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司机提前合理规划行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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