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继续暂停各类线下培训业务(附监督举报电话)
导语 如发现相关机构有私自开展线下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广大市民朋友直接向各县区民政部门反映。
开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证广大群众和学生生命安全,防止疫情传播,凡在民政部门的登记注册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他有培训职能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接受属地管理,继续暂停各类线下培训业务。各县区要加大巡查和暗访频次,采取“日查+夜查”等检查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政策落实落细,对发现顶风违反防疫政策私自开展线下培训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他有培训职能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一经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业务主管单位,给予曝光。
如发现以上机构有私自开展线下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广大市民朋友直接向各县区民政部门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开 封 市 25957689
龙 亭 区 23399567
禹王台区 23395593
示 范 区 22940800
顺 河 区 22067023
鼓 楼 区 22681895
祥 符 区 26681185
通 许 县 24991633
杞 县 28991208
尉 氏 县 23202092
兰 考 县 2255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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