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加强使用场所码和规范戴口罩的通告

导语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码”上行动,“码”上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增强健康意识,遵守政策规定,做好日常防护,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织密扎牢外防输入防线,为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加强使用“场所码”和规范戴口罩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又出现反弹趋势,个别地区已经发生社区隐匿性传播,且处于快速上升期。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安全,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现就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扫。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逢进必扫场所码,并动员好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推动形成“全民戴口罩、扫验场所码”的浓厚氛围。

  二、公民个人自觉扫。广大居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图书馆、养老机构等场所;药店、餐饮单位、宾馆、酒店、商超、农贸市场、文化娱乐、旅游景点、九小门店等场所;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及各类交通工具,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及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场所,应规范佩戴口罩,自觉配合扫“场所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对无正当理由未戴口罩的,应当拒绝其进入;对拒不服从管理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公共场所必须扫。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安排专人负责查验,坚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对未严格执行场所码申领、使用的市场主体进行约谈;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惩戒措施。

  四、主管部门监督扫。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设尽设、应扫尽扫”。

  五、小区入口紧盯扫。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要严格落实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码”上行动,“码”上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增强健康意识,遵守政策规定,做好日常防护,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织密扎牢外防输入防线,为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尉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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