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开封通许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导语 通许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禁放区域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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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禁放区域
(一)主城区禁放区域:
1.县实验小学周边500米禁放区域:南环路(含)、解放路(含)、行政路(含)、康力路(含)四条路线的闭环区域内。
2.县税务局周边500米禁放区域:商业路(含)、富民路(含)、水利路(含)、爱民街路(含)四条路线的闭环区域内。
(二)其他禁放区域: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重要军事设施;
4.文物保护单位;
5.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车站安全保护区内、桥梁等交通枢纽地区;
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绿地、林场、湿地、苗圃、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10.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通许县烟花爆竹规定燃放时间
(一)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时至23时;
(四)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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