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导语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燃放时间及禁放区域详见正文

  开封杞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一)东环路南至S220省道(老南环),北至北门大街(以西)。

  老北环路东至北门大街西至汶水路至经一路至S316(开杞路)至经三路(以南)。

  经三路北至S316(开杞路)南至新南环路(以东)。

  新南环路西至经三路,东至杞苏路(以北)杞苏路至高阳路口(以西),高阳路口(S220)至国道106(以北)。

  (二)其他禁放区域: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3.重要军事设施;4.文物保护单位;5.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7.车站(含火车站广场)、轻轨站、桥梁、码头、主次干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9.绿地林场、苗圃、草地、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10.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燃放时间

  (一)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 6 时至 23 时;

  (四)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推荐阅读:杞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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