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哪些患者能够享受到家庭病房服务?

导语 开封作为第一批省级试点城市在2023年6月底全面启动“家庭病床服务”试点任务,有七类患者纳入“家庭病床”试点服务对象,具体内容可见正文。

  开封家庭病床服务

  开封作为第一批省级试点城市,将在2023年6月底全面启动“家庭病床服务”试点任务,家庭病床服务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体,其他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可参与家庭病床服务,建床机构上门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并且医保基金按住院报销相关政策及待遇标准支付相应医疗费。

  哪些患者能够享受到家庭病房服务?

  七类患者纳入“家庭病床”试点服务对象

  按照计划,试点期间,家庭病床收治范围主要为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分别包括:

  1、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

  2、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的;

  3、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等);

  4、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的;

  5、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的;

  6、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

  7、符合住院指征的65岁以上合并多种慢性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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