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导语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开封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等等,更多详情请见正文

  开封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拓展资料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开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开封离婚登记网上预约入口,离婚登记办理指南,查看线下办理地点地址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