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区2021-2022年度热费于10月30日开始预交
导语 随着2021-2022供暖季日趋临近,各项供暖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目前金盛热力已陆续完成供热前注水冷运行等供热准备工作。根据《开封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启动2021-2022供热季热费预交工作
随着2021-2022供暖季日趋临近,各项供暖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目前金盛热力已陆续完成供热前注水冷运行等供热准备工作。根据《开封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启动2021-2022供热季热费预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交时间
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30日
二、预交金额
依据《开封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热用户应当按照建筑面积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供暖期(120天)。报市政府同意,今年预交热费标准按照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开封市城区集中供热收费价格的通知》(汴发改价管[2021]466号)规定。
具体为:0.19元/日·平方米×建筑面积×90%×120天
三、结算价格
供暖结束后,按面积结算的居民用户按实际供热天数结算,按计量表结算的居民用户按热计量表实际抄见量结算,选择按两部制计费结算的居民用户,按两部制计价方法结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点开可看大图)
四、关于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共有三种,用户可自主选择。
2021—2022年供热季,有按面积、按计量表及按两部制计费三种用热结算模式供用户自主选择,用户可以根据各自用热实际或结合往年用热量提前测算,选择最适合自己、最经济的用热结算方式。
2、结算方式可申请变更一次。
预交热费时需先自主选择一种热费结算方式。因我市首次执行三种计费模式,公司在用户预交热费后至12月31日前可供用户重新选择一次结算方式(无表户除外),让全市热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3、按计量表及两部制结算居民用户,采暖季总供热费用最高按面积预交金额封顶。 按计量表及按两部制计费模式结算的居民用户采暖季总结算费用,最高按面积热价预交金额封顶,超出部分由热经营企业承担。在每年供暖开始前,用户报停用热的不计收热费。
4、结算后剩余热费,可退费。
供热季结束后2个月内,热用户账户内有结余的,可以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线上或至各营业厅办理退费。
五、缴费渠道
气温逐渐变低,寒冬即将到来。集中供暖的集结号已经吹响,供暖服务的战场也已拉开序幕。金盛人所付出的艰辛和不懈努力,在贴心的供热服务工作中,希望能换取您的温暖和满意。
如您有任何用热问题,可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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