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开封公积金提取业务请首选网上办理。网上无法办理的特殊业务再到公积金窗口办理。业务办理地址为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市民之家三楼C区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

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偿还商贷本息;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的(新开便民业务,相关业务办理要求请在开封住房公积金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租赁自住住房(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庭无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封存满半年的;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取流程

柜台办理:

通过住房公积金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网点)业务柜台办结。

第一步,通过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网点)预约平台进行预约或直接进行柜台取号排队办理(仅支持暂未提供预约服务的网点);

第二步,柜台办理。带齐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大厅(网点)地址进行柜台办理。


提取次数

提取次数:公积金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开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开封公积金官网查询入口,个人账户转移及设立,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指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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