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无牌全包电动三轮车上路处罚措施

导语 对驾驶电动三轮车、电动旅游观光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问】开封对无牌全包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道路行驶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关于查处电动三轮车、电动旅游观光车违法载人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规定:对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电动旅游观光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予以扣留,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处200元罚款。对驾驶电动三轮车、电动旅游观光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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