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慢特病待遇认定评定流程
导语 开封慢特病待遇认定分为四个步骤,(一)初审、(二)终审、(三)进度查询、(四)待遇办理,具体内容可见正文。
待遇认定
(一)初审
系统自动将申报资料随机推送给初审专家,初审专家应严格核对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并按照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进行初审认定。初审专家接到推送认定任务后应于48小时内进行受理认定,若48小时内未受理或拒绝受理的,平台将再次随机分配专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完成后进入终审环节;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填写不符合原因;对因申报材料不完整无法认定的,初审专家填写需补充的相关材料,参保人员将材料完善后可重新上传申报。
(二)终审
初审专家审核通过,系统随机分配两名专家进行终审,如果意见一致,直接做出最终结果(通过或不通过)。如果意见不一致,系统将分配第3名专家进行终审,如审核通过直接进入待遇享受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三)进度查询
参保人员完成门诊慢特病申报后,可通过申报界面进行查询评审进度,审核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待遇办理
门诊慢特病审核认定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报人预留手机号,申报人接到通知短信后可到申报时选择的享受待遇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门诊慢特病认定之前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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