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导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详情请见正文内容

  兰考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二、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三、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开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开封公积金官网查询入口,个人账户转移及设立,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指南等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