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兰考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具体内容可见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兰考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界定

  本次招聘人员不占用专项编制,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法律与兰考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及要求

  此次共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驾驶员3名,战斗员6名,通信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战斗员岗位(6名)

  1、男性,年龄18—28岁(1995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1.60米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

  3、掌握机修、水电、电焊、电器维修、计算机、烹饪等技能;或者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及计算机使用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工作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有摄影摄像、视频编辑制作等专业,有相应资格证书,有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驾驶员岗位(3名)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20-28岁(199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心理健康;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及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应持准驾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安全驾驶二年以上,持有A类驾驶证的优先考虑聘用。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通信员(1名)

  1、男女不限,年龄18—28岁(1995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之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有基本的文字写作能力,服从管理,熟悉兰考县辖区道路及重要建筑,能熟练使用普通话、本地方言交流。

  3、对工作有责任心、有耐心具有良好的服从意识和沟通能力。同等条件下已获得计算机相关专业等级证书的优先聘用。

  以上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一)战斗员岗位: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经过公示期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700元,实际工作不足一个月的按出勤天数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后薪金约为3500元/月(包含大队统一缴纳七险:生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消防员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每满一年增资100元。

  (二)驾驶员岗位: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经过公示期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700元,实际工作不足一个月的按出勤天数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后薪金约为4000元/月(包含大队统一缴纳七险:生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消防员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每满一年增资100元。

  (三)通信员岗位: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经过公示期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700元,实际工作不足一个月的按出勤天数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后薪金约为3500元/月(包含大队统一缴纳七险:生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消防员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每满一年增资100元。

  (四)岗位津贴根据实际岗位另算,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发放,担任班长的每人每月200元。

  (五)统一发放被装,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

  (六)每年安排1次体检。

  (七)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按照准军事化、准现役模式管理,队员每月休假8天(不逐月累计);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工作满一年至五年,可以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年假;工作满五年至十年,可以享受每年10天的带薪年假;工作满十年以上,可以享受每年20天的带薪年假。

  五、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需本人到场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兰考县迎宾大道24号兰考经开区消防救援站。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开封市兰考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自行打印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照,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驾驶证、职业资格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退伍、立功、职业资格相关证件可不提供)。

  4、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5、咨询联系电话:柴永扬副站长,18739997430。接受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考核

  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考核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两个环节。体能测试包含10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三个项目,测试成绩参照(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及政审

  考试通过人员需全部参加体检及政审,填写政审考察表(附件2)。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体检与政审合格后,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聘用。

  体检由个人进行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地方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兰考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主要包括考生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公民遵纪守法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

  (四)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开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正式聘用。

  六、其他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附件1:兰考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兰考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招聘政审考察表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3t22IVB71xmpM25iDOKQw?pwd=1119

  提取码: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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